(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根据《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校教字〔2026〕14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监督。
第三条 坚持总量控制原则,转出零门槛,转入须考核。各专业每年级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该年级招生人数的30%,具体接收计划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办学条件确定,并报学校备案。
第四条 坚持特殊群体优先原则。入学后身患特殊疾病(患病学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应优先予以考虑;留级、休学、退役后复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的学生,因专业调整或停招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可按学科、专业相近原则转入新专业。学院在转入考核中应对上述学生给予政策倾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系(室)负责人等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考核与审核。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 大一、大二在校本科生,可依据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条件申请转专业。大三及以上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超出规定学年确需转专业的特殊情况,应当单独报请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习态度端正;
(二)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三)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招生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三)以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的;
(四)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六)从外校转入、专升本和职高对口录取的学生;
(七)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八)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第四章 转出流程
第九条 我院学生申请转出至校内其他专业,须遵循“零门槛”原则,学院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学生转出。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二)学生须如实告知家长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线下向学院教务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须家长手写签名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并在线上申请书中如实注明家长是否知情。
(三)学院教务汇总所有转出申请名单及材料,分别提交辅导员、相关专业系负责人以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四)辅导员、系主任与学生充分沟通,了解转专业原因,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有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进行审核。
(六)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对学生学业情况、转专业可行性进行审核。
(七)学院党政联席会对转专业转出情况进行研究,强化专业建设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 转入流程
第十条 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院教务依据学校每学期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同步在学院官网发布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明确接收计划、报名时间、考核方式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学院教务统一接收拟转入学生的线上(教务系统)转专业申请及线下补充材料,对照本细则第三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核对学生学籍信息、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
(三)学院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理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理论考试(占总成绩50%):闭卷形式,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2门专业基础课程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
面试(占总成绩50%):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认知度、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特殊群体优先。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患病、休学创业、退役复学等特殊群体学生,经本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五)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教务汇总学生考核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六)拟转入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审议,形成最终拟接收决定,并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七)经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校务会审定,并经全校公示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教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提前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八)转入学生报到后,学院教务依据目标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原已修课程学分进行逐一认定。未达到目标专业培养要求的先修课程,学生需在规定学期内完成补修并通过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回避制度。凡涉及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人员,如遇直系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人员提出转专业申请,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考核、审议和公示等环节。
第十二条 转入学生跟踪管理。学院教务和辅导员应对转入学生建立台账,实施日常跟踪管理,关心关爱学生成长,并建立转专业学生发展跟踪机制,定期了解其学习适应情况。
第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校教字〔2026〕14号)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体育与健康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5月27日
附件2:
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接收专业 | 接收年级 | 接收计划数 |
1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2025级 | 8 |
总计 | 8 |